連續(xù)12個月累計銷售額未超500萬元的可“轉小”納稅人
昨日,記者了解到,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五條規(guī)定:“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稅務局提醒,如果納稅人滿足以上納稅期條件且屬于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本月31日之前,可以選擇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當然也可以繼續(xù)保持一般納稅人的登記資格。
那么如何辦理轉登記呢?據(jù)介紹,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通過主管稅務機關所屬的辦稅服務廳(場所)或電子稅務局辦理。需準備的辦理資料如下:填報2份《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表》;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海西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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