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事法院創(chuàng)新保全手段 促涉海企業(yè)圓滿解紛
近日,兩家涉海企業(yè)因服務費支付問題對簿公堂,廈門海事法院創(chuàng)新保全手段,促成了調解,實現了全案履行。
福建某海運工程公司(簡稱“工程公司”)拖欠泉州某拖輪公司(簡稱“拖輪公司”)的作業(yè)服務費114萬余元,拖輪公司起訴,要求工程公司支付作業(yè)服務費,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得知賬戶被凍結后,工程公司負責人主動聯系法院,表示公司與其他關聯方尚存在未厘清的債權債務關系,才想盡量推遲付款。
廈門海事法院組織雙方調解,雙方對付款金額無異議,但對付款方式意見不一,工程公司要求解除銀行賬戶凍結后再付款,拖輪公司則擔心提前解除保全收不到錢。
廈門海事法院決定創(chuàng)新保全應用方式,將被告提出的解凍后履行,替換為訴訟程序中扣劃履行,并作為調解內容寫入協議。即被告將欠付作業(yè)服務費等匯入銀行后,由法院依法劃轉支付給原告。此舉既消除了原告的顧慮,也對被告合法利益進行了最大化保護。最終,全部案款兌現完畢,雙方冰釋前嫌,實現圓滿解紛。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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