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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芝雖好 不得隨意攜帶出入境 10月27日,廈門高崎機場海關在一名男性旅客的入境行李內查獲近400顆、共計10千克的野生靈芝,這也是該關近年來首次查獲此類物品。
當日下午,由菲律賓馬尼拉飛來的PR330次航班抵達廈門,一名年輕的男性旅客推著行李來到海關監(jiān)管區(qū)。海關關員技術檢查時發(fā)現,該名旅客攜帶的紙箱內裝有大量“蘑菇”狀物品,后經開箱檢查,全部為黑褐色野生干靈芝,經清點數量有近400棵。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個人攜帶靈芝等動植物制品進境時,均需依法主動向海關及相關部門申報,并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入境。因未經任何加工處理,上述靈芝表面多有蟲孔,存在極大的攜帶動植物疫病疫情風險,目前海關已將其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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