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商務〔2014〕236號
各項目單位:
根據廈門市商務局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廈門市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廈商務技貿〔2011〕487號),經研究,決定對我市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進行驗收,現就有關驗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我市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見附件1)。
二、驗收時間及程序
(一)2014年10月10日之前,項目單位優(yōu)先選擇2013年廈門市綜合評價前15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項目專項審計,并提交完整項目驗收材料。
(二)2014年10月19日之前,市商務局與市財政局組織對項目進行實地檢查。
(三)2014年10月30日之前,市商務局與市財政局組織專家驗收評審會,完成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驗收。
三、驗收內容
(一)審查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投資情況。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已實際完成投資情況;新增投資設備等是否到位,項目是否正常運行。
(二)審查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是否實現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目標和效果,承諾的優(yōu)惠協議是否兌現。
(三)審查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執(zhí)行中政府扶持資金的落實、使用是否得當;核定投資設備或技術購置支出、系統(tǒng)和技術開發(fā)費用支出、運行維護費支出實際發(fā)生額;相關會計憑證、財務帳目是否完整、準確和規(guī)范。
四、申請驗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2)。
(二)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執(zhí)行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平臺項目的建設情況、投資進度及實際投資情況;平臺建設的目標和效果;平臺優(yōu)惠協議的落實及兌現情況,服務企業(yè)的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平臺項目執(zhí)行中政府扶持的資金是否使用得當。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需要明確列出相關費用支出。
(四)其他與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驗收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分書面和電子兩種形式。書面材料需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同時將材料刻錄成光盤,于2014年10月10日前交市商務局服貿處。
五、驗收形式
采取會議驗收形式,成立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驗收專家小組,驗收人員由技術、財務專家組成,其中每個驗收小組的專家人數不少于5人。指定驗收組長1名,聽取項目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進行質疑、討論和評價,并形成專家鑒定意見,最后填寫《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驗收意見》表(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廈門市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名單
2.服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驗收申請表
3.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驗收意見表
4.廈門市2013年綜合評價前15名會計師事務所名單
聯系人:陳燕藝(市商務局) 電話:5302563
林 軍(市財政局) 電話:5398185
點擊下載正文及相關附件:236聯合通知).doc
廈門市商務局 廈門市財政局
2014年9月19日
附件1
廈門市第二批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名單
序號 | 平臺類型 | 申報單位 | 項目名稱 |
1 | 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 廈門吉聯科技有限公司 | 吉聯航運公共服務信息平臺 |
2 | 廈門舜亞科技有限公司 | 廈門移動互聯應用開發(fā)支撐平臺 |
3 | 公共人才服務平臺 | 廈門萬策智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 萬策智業(yè)服務外包公共人才服務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