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減免稅統(tǒng)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企業(y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2016年減免稅統(tǒng)計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6〕267號)精神,現就2016年度減免稅統(tǒng)計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查對象:截至報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所有納稅人(不含個體工商戶)。
二、 調查時間和范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企業(yè)會計年度內實際發(fā)生的各項減免稅,不包括關稅、船舶噸稅及海關代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減免,也不包括教育費附加等非稅收入減免。
三、 調查要求:
1. 若調查對象由廈門國、地稅共同管理的,則需根據廈門國、地稅所管征的稅種,分別向廈門國、地稅機關填報。另請注意:2016年營改增全面推開后,廈門市地稅局移交給廈門市國稅局的企業(yè)戶,此類企業(yè)戶仍應向廈門市地稅機關填報2015年度營業(yè)稅的減免稅情況
2. 所有調查對象不論是否發(fā)生減免稅,均應下載本通知附件中的《2016年企業(yè)減免稅調查表》,并于2016年8月8日前完成2015會計年度減免稅數據的錄入及上報。(注:各項金額填報單位為元,請四舍五入到整數填報)
3. 網上辦稅企業(yè)上報《2016年企業(yè)減免稅調查表》,請登錄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網站(http://www.xm-n-tax.gov.cn/)的網上辦稅服務廳,登錄后點擊右上角“減免稅調查表”按鈕,根據提示進行上報。
4. 未采用上網辦稅的法人企業(yè),可下載本通知附件,填寫空表打印蓋章后按時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5. 未盡事項可咨詢主管稅務人員或12366。
2016年企業(yè)減免稅調查表及填報說明(國稅).rar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