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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商務局關于轉發(fā)“2018-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yè)”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文化企業(yè):
根據(jù)《福建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18-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yè)”的通知》(閩商務服務業(yè)〔2018〕24號)和《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yè)認定辦法》(閩商務服務業(yè)〔2014〕12號)規(guī)定,現(xiàn)將《福建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18-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yè)”的通知》(閩商務服務業(yè)〔2018〕24號)轉發(fā)于你們,請各相關企業(yè)認真學習,并根據(jù)文件規(guī)定要求,于2018年10月15日前向廈門市商務局服務貿(mào)易處遞交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對申報材料審核并出具初審意見后,將報送省商務廳審核。具體申報事項詳見附件。
附件:《福建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18-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yè)”的通知》(閩商務服務業(yè)〔2018〕24號)
廈門市商務局
2018年10月11日
。(lián)系人:邱光前,聯(lián)系電話:2855877)
附 件 下 載:
·福建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18-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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