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yè): 經(jīng)研究決定,對《關于2012年度鼓勵參加境外展覽會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商務外經(jīng)【2012】128號)第三條第一款關于新興展項展位費補助從“中小企業(yè)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列支調(diào)整為從“廈門市開拓海外市場專項資金”列支;其余條款不變。 特此通知。
廈門市商務局 廈門市財政局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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