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酒類流通管理局關于停止辦理廈門本地一批商授權二級代理商經銷其酒品備案的通知
各酒類經營企業(yè):
為避免廈門本地一批商授權的二級代理商,在分銷其酒品時,重復開具一批商已經開具的《酒類流通隨附單》的經營行為,規(guī)范我市酒類流通經營秩序,經研究決定采取如下措施:
1、即日起停止辦理廈門本地一批商授權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其酒品的備案,二級代理商一律使用廈門市酒類流通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的“掃碼開單”功能,銷售酒品;
2、自2017年1月1日起,此前辦理的廈門本地一批商授權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其酒品備案將失效。
請相關企業(y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避免對日后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特此通知。
廈門市酒類流通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