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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2024年納稅申報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09條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4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23〕7號)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我市稅務部門按月(季)征收的各稅(費)種、社保費的申報繳納期限明確如下,其他非按月(季)申報的專項納稅申報期限,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當年度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申報期限另有規(guī)定或發(fā)生變動的,以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辦稅日歷所確定時間為準。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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